注册香港公司
郑重承诺:经我公司领取的海外公司的证书、文件,我们确保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并双倍赔偿,我公司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您当前位置:万易集团 >> 常见问题 >> 浏览文章
注册香港公司
全球公司注册
客户咨询服务
QQ咨询
QQ咨询
QQ咨询
QQ咨询
MSN咨询
skype咨询
常见问题

香港公司年审常见问题

提交周年申报表问与答

(1) 本地有限公司向公司注册处提交周年申报表,是受那一条例管制?
        答:香港法例32章公司条例。

(2) 那些公司须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周年申报表?
        答:凡根据公司条例在香港成立为法团的本地公司,均须提交周年申报表。但根据公司条例批344A条当作为不活动的私人公司,则获豁免提交周年申报表。

(3) 何时须提交周年申报表?
        答:如属有股本的私人公司,周年申报表须于公司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后42天内(订明时限)提交。至於其他公司,则须於举行周年大会的日期后42天内或於通过以代替周年大会的书面决议的日期后42天内(订明时限)提交周年申报表。

(4) 如未有在订明时限内提交周年申报表,会有什么后果?
        答:如周年申报表未有在订明时限内提交,公司、每名董事、秘书及经理可能会被检控,一经定罪,可处失责罚款。每次失责最高可处罚款50,000元,如持续失责,帽可处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700元。此外,有股本的公司如迟交周年申报表,亦须付大幅度提高的注册费用。

(5) 何谓提高的注册费用
        答:有股本的本地有限公司若迟交周年申报表,需缴交提高的注册费用。此种收费的计算方法是按周年申报表的编制截止日期与实际提交日期相隔多久为根据。

(6) 是否需要就每一公历年提交周年申报表?
        答:是。但新公司在其成立为法团的年度内,无须提交周年申报表。

(7) 周年申报表应由谁人签署?
        答:周年申报表应由公司一董事或秘书亲笔签署。



返回首页
上一篇:香港公司注册服务概述 下一篇:世界主要离岸公司特性对比
友情链接
网站首页 | 服务流程 | 税务指南 | 成功案例 | 律师公证 | 联系我们

 

大连总 部: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0号名仕财富中心B座18楼 电  话:0411-82738388 ( 6线)
深圳分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国际文化大厦13楼 业务一部:0411-82766386
上海分公司: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3号港汇广场二座31楼 业务二部:0411-82766387
杭州分公司: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B座2楼 业务三部:0411-82766389
广州分公司: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76号富力盈隆广场23楼 业务四部:0411-82766390
北京分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嘉里中心南楼12楼 业务五部:0411-82766392
香港总公司:香港上环德辅道中173号南丰大厦16楼 传  真:0411-82766499
     
万易集团 版权所有
全球服务:香港、上海、深圳、广州、杭州、大连、美国、加拿大、马绍尔、塞舌尔、新加坡、俄罗斯、日本、新西兰、巴拿马、西班牙、德国
注册香港公司香港公司注册,注册离岸公司,离岸公司注册,大连注册香港公司,香港公司注册登记处,代办理成立香港公司,代开香港账户,注册英国公司,大连英国公司注册
辽ICP备08100123号  
分享到: